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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仁文
  
  良知,亦稱良心,是人與生俱來的內心“是非律”,是一切道德倫理的基石。
  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陽明也說:“良心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良知。”他們都認為良知是一種本能,像惻隱之心這類品質,並不需要後天習得。
  良知是人的“自我立法”,是心靈深處的裁判官。“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說的就是為人處世不能愧對天地,要對得起良心。這不由讓我們想起康德那句名言:“世間有兩樣東西,我愈是思考愈覺神奇,心中也愈充滿敬畏,那就是天上的星空與內心的道德準則。”
  確實,良心不分東西,達·芬奇如此寫到心的神奇:“人心在一剎那由東方轉到西方。”盧梭也像許多中國思想家一樣,向良心獻上最高的贊辭:“良心呀!良心!你是聖潔的本能,永不消逝的天國的聲音……是你在不差不錯地判斷善惡……沒有你,我就感覺不到我身上有優於禽獸的地方;沒有你,我就只能按我沒有條理的見解和沒有準繩的理智可悲地做著一樁錯事又一樁錯事。”
  良心是靈魂的聲音,而欲念則是肉體的聲音,二者經常會發生碰撞。史孟麟所謂“人心有現成的良知,天下無現成的聖人”,是要鼓勵有志於想成就聖賢人格者,就得走良心的進路,這樣才能把外在規範轉化為內心信念。
  良心看不見,摸不著,但它卻是最可靠的監督者,一個人的任何言行,都逃不過它的眼神。你可能逃過世俗的懲罰,卻要受著良心的煎熬和折磨。良心不安,問心有愧,這種來自內心的自我譴責和懺悔,是最深沉、最有效的道德律令。一個社會,一種職業,講良心的人越多,這個社會就越自律,這種職業就越乾凈。以司法為例,愛爾里希就說得很好:“法官的人格是正義的最終保障。”難怪耶魯大學法學院的前院長哈羅德·柯要在開學典禮上寄語耶魯學子:“永遠別讓你的技巧勝過你的品德。”
  但良知也有蒙垢的時候。有的人為了追求功名利祿,更有的人以更高尚的理由,認為要乾大事就不能講良心,無毒不丈夫。“惡是顛倒的善”,貝戈爾根如是說。君不見歷史上多少惡行和災難,偏偏是以善為動機或幌子釀成的!希特勒也好,東條英機也罷,他們還覺得自己是民族英雄呢。斯大林發動大清洗,殺了那麼多的人,他難道會覺得對不起良心麽?
  看過勒龐的《烏合之眾》,我們就會明白,德國和日本普通民眾為何會變成二戰期間的戰爭機器?那正是因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發動起整個國家機器,讓全民喪失理智,在集體無意識中變得肆無忌憚。
  這樣看來,若是上升到國家治理層面,光強調良心是不夠的,還要有一套制約權力的良好機制,否則,不止最高領導的良心靠不住,民眾的良心也會打瞌睡。
  近年來,關於“文革”的懺悔不時見諸報端,我看到的刺痛我心的一則報道是,律師張紅兵在“文革”中舉報自己的母親是“現行反革命”,致使母親被槍決。這麼多年過去了,“夢裡母親從不和我說話”“我永遠也無法饒恕自己”。在那瘋狂的時代里,父子成仇,夫妻反目,親朋絕交,又何止一例?去年公開出版的《出沒風波里:江平和他的時代》詳細披露了江平和其前妻陳綏的離婚細節,之前只知道陳綏為了入黨而狠心與被劃為“右派”的江平劃清界限,卻不知此事後來帶給陳綏的無盡痛苦。聲聲濺淚,字字泣血,人間悲劇,莫過如此!“親親”“敬長”,這些良知的應有之義,為什麼那時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呢?
  所幸如今我們已走上依法治國的大道,大規模的人格扭曲應當一去不復返了。官方在提依法治國的同時,也提以德治國,並且強調要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我覺得用“以德育國”來代替“以德治國”的提法似乎更妥。“德”的主幹內容就是良知,它無法像法律那樣實行有強制力的“治”,而更多地靠春風化雨,靠潤物無聲。一個德性高的社會,必是講良知的社會,它能夠培育土壤,讓吾國法治這棵幼苗長成參天大樹。(劉艷/漫畫)  (原標題:論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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